行业资讯返回上一页

食品资讯一周热闻(10.27—11.2)


1、 通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2019年3月26日国务院第4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布,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中国政府网)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7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食糖等5大类食品266批次样品(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ac.nifdc.org.cn/),发现食用农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2大类食品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兽药残留、营养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问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要求,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6号(关于发布《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硝化棉润湿剂含量的测定》等67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公告)
现发布《进出口危险化学品 硝化棉润湿剂含量的测定》等67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标准目录见附件)。《出口粮谷中抑菌灵残留量检测方法》(SN 0491-1995)等24项被代替标准自本批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海关总署)
 
2、 食品安全·曝光台

南昌:发生疑似食物中毒50例卡拉多南大店被责令停止营业 【系沙门氏菌超标引起】
10月25日,南昌多人在食用卡拉多公司制售的食品后出现疑似食品中毒现象。10月27日下午,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情况通报。据了解,事件发生后,南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将对该事件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当天,卡拉多对该事件发表声明表示,目前所有门店“爆浆松松”和“流心泡芙”相关产品均已下架,涉事门店停业整顿,相关门店已停止冷加工产品环节制售。(信息日报)
点评:相关消费者可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要求食品生产者或经营者进行理赔,通过双方协商或诉讼等途径来解决问题。受损害的消费者可采取共同诉讼的方式,也可个体诉讼,法院会一并审理。近年来国家已加大对食品安全的执法与管理力度,使食品安全度大大提高。但即使是这样,有时也会防不胜防。发现问题后要从源头开始,对食品生产、流通、储存等各个环节应做好检查工作,以切实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旧瓶装假酒,茅台"王子"变"飞天",价格相差十倍!他们就这样将假酒销往全国各地...
近日,重庆市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制售假冒名酒案件,警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捣毁销售茅台酒窝点3处、假茅台酒包装材料存放窝点1处,现场查获疑似飞天茅台等白酒成品共计335瓶、带防伪芯片胶帽瓶盖957个、现货价值约60余万元,全案涉案金额500余万元。(央视财经微信号)
点评:仿冒名酒的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常常是在回收或仿制的品牌白酒酒瓶中灌入价格较低的酒液,再以高价卖出,因为掺入的并非假酒且香型近似,不仅普通消费者难以分辨,甚至业内人士也会看走眼。
 
太黑心!成本二三十块,售价超千元!很多人爱喝…
成本二三十快的“五粮液”最终以过千元的市价卖给消费者,通过这种非法方式获得巨额利润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近日,在嘉兴市,嘉善警方查获了一家销售假酒的经销商并顺藤摸瓜揪出了一条涉案金额200余万元的制售假酒产业链。(浙江之声微信号)
点评: 10月10日,嘉善警方出动40余名警力,分别在嘉善、上海普陀区、松江区、长宁区、徐汇区等多地抓获涉嫌制售伪劣高档白酒嫌疑人黄某等12人。同时查获涉嫌“五粮液”假酒120箱、“茅台”假酒60余箱,“剑南春”“洋河”系列假酒若干箱,捣毁制售假酒窝点6个,现场查扣制售假酒的酒瓶、瓶盖、防伪标签等外包装一批,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沈阳男子自制山寨雪花啤酒 非法获利30万被判刑
非法购买雪花啤酒淡爽、干啤的商标、瓶盖、纸箱,通过换商标等形式将劲爽啤酒换成雪花啤酒售卖,非法获利30余万元,沈阳男子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被警方抓获。昨日,记者从苏家屯区人民法院获悉,一男子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获刑。(辽沈晚报)
点评:苏家屯区人民法院认为,李某以牟利为目的,在生产、销售产品过程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数额较大,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法院一审判决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责令李某退赔非法所得305510元;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啤酒、压盖机、瓶盖予以没收,并依法处理。
 
月瘦20斤 月入20万 网红森米的“瘦身”戏法
“月瘦20斤”轻松拥有魔鬼身材、“月入20万”成功实现财富自由……依托简单粗暴的宣传,网红瘦身品牌森米拥有大批粉丝。不过,火爆背后森米品牌的产品宣传和代理模式究竟是否合规也成为众多消费者关注的重点。北京商报记者发现,森米所宣传的具有减肥功效产品并非保健品,而是普通食品,根据相关规定,普通食品不能宣传减肥等保健功效。此外,根据森米代理商的说法,推荐代理商也可以获得收益,级别越高,获得的利润也就越多。(北京商报)
点评: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普通食品不能宣称功能性的效果,超出范围的宣传将对消费者构成实际误导;同时,若产品根本不具备某项功能,但企业仍旧宣传该功能,还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若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按照价款的3倍要求赔偿。
 
二氧化硫、微生物、酸价和过氧化值超标等致坚果食品频上抽检“黑榜” 把控品质方可赛道突围
目前休闲食品市场正迎来高速增长态势,其中以坚果市场的前景尤为广阔。《2019坚果炒货行业消费洞察趋势白皮书》显示,坚果类食品市场已经位列整个休闲食品规模第二,正释放万亿市场。市场蓬勃发展同时各种各样的食品安全问题也不断凸显。从目前坚果炒货的抽检数据来看,坚果炒货产品总体合格率低于食品平均水平,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品质把控至关重要。(中国消费网)
点评:一些“网红”品牌频上黑榜,究其原因在于目前不少网售坚果零食产品属于OEM代加工贴牌生产。食品代加工能让企业在短时间内规模迅速扩大,但由于经营模式不是全产业链,基本上没有自建工厂,很多原料来自于中小作坊和一些加工点,在原料甄选、生产加工、运输贮存、流通环节等产业链上存在食品质量控制的风险。一些企业应该考虑调整其经营模式,加强对上下游的把关或是帮助上下游提高质控水平。
 
3、 国内食品资讯热闻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解读】【比对解读表】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新华网)
点评:《条例》共10章86条。《条例》完善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标准等基础性制度,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的运用,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明确企业标准的备案范围,切实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的科学性。
 
标准|11月176项食品及相关标准正式实施,新增标准占八成多 
据食品伙伴网不完全统计,11月176项食品及相关标准正式实施,其中新增标准148项,占标准总数的84.1%,代替标准28项。(食品伙伴网)
点评:11月起实施的标准中,国家标准12项,地方标准8项,行业标准126项,团体标准30项。其中,行业标准中,包括水产行业标准43项,农业行业标准80项,包装行业标准3项。地方标准包括内蒙古、贵州、上海、广东、浙江、宁夏6个地方的地方标准。
 
防止以次充好 我国将出食品真实性相关标准
养殖鲑鱼充作野生鲑鱼出售,香米中掺杂更便宜的大米……食品造假、以次充好、标示虚假产地等都属于“食品真实性”问题,今后同位素质谱等科技手段将派上用场。在“食品真实性技术与产业发展国际论坛”上,工信部表示正加快研究并制定出台食品真实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配套技术措施。(北京晚报)
点评:受经济利益驱动,一些高附加值食品常出现假冒、伪造、以次充好等欺诈现象,在食品产地、品种、年份、有用成分等方面造假司空见惯。因此,食品真实性、食品掺假已成为继食品安全问题之后另一广受国际关注的重大研究课题。这不仅干扰了食品行业的公平竞争秩序,更打击了我国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市场监管总局:严查校园食品安全 取缔无证经营者764户
29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推进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会上,马如林表示,在9月以来的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中,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以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周边小食品店和小餐饮等为重点,认真排查风险隐患。截至10月22日,各地共约谈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近4万人次,责令整改6万户,罚没1317万元,取缔无证经营者764户。(中国新闻网)
点评: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开展以来,市场监管总局牵头,会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在专题调研基础上,研究起草了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在落实学校和供餐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方面求细求实,在实现校长陪餐、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监督、“明厨亮灶”等方面求真求新。
 
网络食品销售应遵守的法规要求
随着我国网络食品经营规模日益扩大,参与网络食品经营的主体越来越多。食品经营者同时开展线下和线上交易的现象越来越普遍,那么问题随之而来,线上销售毕竟不同于线下销售,经营者应当遵守哪些法规和规范呢?食品伙伴网就来帮大家梳理一下网络食品销售的一些法规要求。(食品伙伴网)
点评:网络食品安全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国家对网络食品销售的监管也越来越严。网络食品销售违规案件时有发生,入网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规定,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
 
网购19罐进口保健品无中文标签 ,襄阳一男子把网店告了并获赔10倍货款
“双十一”临近,又将掀起一股购物热潮。在网购中又有什么法律常识值得注意?近日,一位宜城网友在一家网店购买了19罐澳洲进口某品牌月见草油软胶囊,收到货后却发现所购货物不仅没有中文标签,而且没有保健品批准文号及标识,遂将商家告上法庭。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判决,商家退还货款的同时,一次性赔偿原告十倍货款,共计20520元。(楚天都市报—看楚天)
点评:法院认为,原告周乐、被告网店通过电商平台订立的网络购物合同为有效买卖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进口。被告网店已违反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依照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退货,经营者还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的费用。同时,经营者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且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明确回复:月见草油未批准作为新食品原料。
 
味多美陷商标争夺战
10月29日,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生产大好大瓜子和香约奶茶的浙江大好大食品有限公司启用“味多美”品牌,进入零食烤肉和果干领域。对此,北京味多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展开调查。(北京商报)
点评:业内人士认为,大好大注册了“味多美”相关商标,依法可以使用,但北京味多美已经经营该品牌多年,拥有使用“味多美”商标的优先权,若向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大好大注册的“味多美”品牌恐被宣布无效。
 
五粮液反对无效 古井贡酒“年份原浆”商标获法院支持
2009年12月,古井贡酒公司提出了“年份原浆”商标的注册申请。2016年12月,该商标被核准注册使用在酒类商品上。此后,五粮液公司向原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宣告“年份原浆”商标无效。原商标评审委员会则认为,“年份原浆”商标没有违反《商标法》的规定。五粮液公司不服,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中国商网)
点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年份原浆” 文字本身无特殊含义,其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的酒类商品上,单纯用作商标缺乏作为商标应有的固有显著性,但是诉争商标经过第三人长期的宣传和使用获得了其作为商标注册用以区分商品来源的显著识别特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驳回原告五粮液公司的诉讼请求。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一审判决。
 
来源:食品资讯网时间:2019-11-04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