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返回上一页

【政策解读】食品安全监管创新常态化


                                              时间:2015-03-26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覆盖七个方面,细化出三十个点,点面结合,既系统全面,又重点突出。从食品安全监管创新角度看,可以概括为:重建设,严监管,抓落实。
 
       “重建设”。首先是监管重点在问题清单中一一列出,强调知己知彼,知根知底,摸清现状,心里有数。

        问题清单凸显环境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农药兽药残留问题,化肥、农药兽药等投入品使用问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问题,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问题,种植养殖用水污染问题,持久性有机物污染问题等,都和环境紧密相关,和食品安全直接相关。找到问题和列出问题,本身也是解决问题的重要部分,强调从源头开始治理,找问题和想办法相辅相成,一气呵成。专项整治是建设,标准制定是建设,追溯体系是建设,行为规范是建设,餐桌治理是建设,风险交流和科普教育更是建设,用建设的态度来解决已经存在的老问题和将要出现的新问题,既是积极务实的选择,也是理性的精神。

        其中引人注目的亮点有六个方面:“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规划的编制,统一高效、资源共享的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平台的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保健食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以及基层执法装备的配备,另外,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项目,基层的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和转移支付投入力度都会加大。这些实实在在的体系建设,都会在这一年乃至以后的若干年,持续地发挥作用。建设的理念和建设的内容,是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稳步进入常态化夯实基础。
 
       “严监管”。保持高压态势,巩固既往成果,取得更大战绩。对违法违规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进行责任追究,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推进处罚结果公开。同时,严肃追究失职渎职工作人员责任。继续强调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病死畜禽收购屠宰、私屠滥宰、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打击无证无照、销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侵权仿冒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进出口食品监管和风险管控,严格进口食品准入和回顾性检查,严格实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两次明确提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问题,强调要推动公安机关食品安全犯罪侦查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

        同时,也强调对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本身的监管,全面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制,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强化制约监督,加大问责力度。在行政执法程序得以进一步完善,执法操作流程得以进一步规范的基础上,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计划逐一实施,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重心下移和保障下倾,都是确保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安全,抓好餐桌污染的治理。监管的严格和监管的力度,是为食品安全工作常态化运行保驾护航。
 
       “抓落实”。首先是明晰权利范围和边界,进一步理顺部门之间以及地区之间的协调联动,对严重失信者的惩戒,也力求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惩戒。堵漏洞抓疏导,比如研究建立餐饮服务单位排放付费及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企业资质管理等制度,加大餐厨废弃物处理利用力度,这就是对地沟油治理从源头抓落实。再次专门提出奶粉的问题,引入食品安全审计的新概念,组织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审计。

       社会共治平台及其机制激励,投诉举报渠道的畅通,举报奖励专项资金的落实以及村级监管员队伍的逐步建立,值得一提的是加强地方领导干部食品安全知识专题培训,提高处于食品安全第一线的地方领导干部的食品安全工作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等,这些举措都旨在让监管能落到实处,不会陷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尴尬境地,走出基层难、执行难的怪圈。落实的广度和落实的程度,是食品安全工作常态化运行的根本所在。

来源:资料时间:2016-12-28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