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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与长沙签订《加强区域间鲜活水产品产销对接监管合作框架协议》


   为加强产销对接监管协作,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11月2日,佛山与长沙两地食安办、食药监、农业六机构联合签署《加强区域间鲜活水产品产销对接监管合作框架协议》,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要求,严防、严控、严管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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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仪式上,佛山市食安办主任、市食药监局局长王培星,佛山市农业局局长唐棣邦与长沙市食安办主任、市食药监局局长郭塨,长沙农业委副主任周兴发,分别介绍了两地在开展鲜活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有关情况,并就加强产销对接监管协作进行了深入地探讨与交流。唐棣邦介绍,佛山市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在行业内处于龙头地位,作为传统的淡水鱼养殖大市,有优质水产养殖面积22万亩,2016年全市淡水水产品产量约63万吨,约占广东省2016年淡水水产品总产量的16.4%。

 

  在市场配送方面,王培星介绍,佛山市以何氏水产、五洲八达水产等为代表的10多家水产品贩运企业,年配送外省市淡水鱼达15万吨,年交易总金额50亿元,配送网络遍及全国25个省50多个城市,覆盖超过3000公里经济圈。佛山市优质的水产品备受包括长沙市在内的多个城市青睐,年销往长沙市的水产品约2.5万吨,满足了长沙市鲜活水产品的市场需求。

 

  郭塨指出,长沙市区位优势明显,物流运输发达,是典型的消费型城市,食用农产品需求大,辖区建有205个农贸市场、8个大型连锁超市集团、3个大型批发市场,日均批发食用农产品6万余吨,其中水产品达 1.5万吨,是中南地区重要的食用农产品物流集散地。近年来,长沙市大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探索建立了“双快检筛查+双留样比对+双报备溯源+双互动管控”产销对接模式,把监管挺在风险前面,将防范置于主动之上,着力保障入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郭塨表示,佛山是长沙鲜活水产品的重要采购产地,通过签订产销对接监管框架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两地区域间监管协作,保持长期紧密联系,强化信息交流沟通,全面有效管控风险,切实保障产地源头和入市消费食品质量安全。根据协议确定的合作事项,下一步两地将进一步密切监管合作。

建立部门间监管协作机制

 

  明确联系机构,相互通报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产品溯源、不合格产品下架召回等信息。确定对接企业名录,两地共同建立对接企业名录库。加强协调联动,两地监管部门落实产销对接监管工作,组织协调涉及两地各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建立产品产地准出监管机制

 

  督促鲜活水产品供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把好产地准出准入关。建立企业产品检测体系,鲜活水产品供应企业建立自检室或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快检数据和产地信息每季度上报当地食药监管部门。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开展日常巡查和质量监测等工作。建立生产经营和监管操作规范,实现水产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

 

建立产品销地准入监管机制

 

  通过开展日常巡查和质量监测等工作,检查企业各项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暂养、销售、自检等环节管理规范情况。推行订单式销售模式,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来源证明材料。建立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经营企业在产品入场快检中发现质量安全风险的,及时报告两地食安监管部门,两地食安监管部门应立即组织风险核查并追踪调查处理。佛山、长沙两地签订《加强区域间鲜活水产品产销对接监管合作框架协议》,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区域间部门协作,共同做好佛山供长沙鲜活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中国食品安全网

图文编辑:一二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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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时间:201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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